【新聞】北市推校長觀課 新北喊跟

北市推校長觀課 新北喊跟

2012-2-2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

〔記者翁聿煌、蔡偉祺/新北報導〕台北市教育局有意率先推動校長觀課及教室走察制度,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表示樂觀其成,業務科也在規畫試辦,但他指出校長觀課及教室走察與國內長期以來的教學自主理念相衝突,所以需要事前與教師及家長團體做好溝通。

校長對教學工作生疏 是隱憂

教師工會團體贊成校長觀課和教室走察,但是工會理事顧翠琴說,許多校長長期經營校務行政,對教學工作已經生疏,缺乏觀課能力,令教師團體擔心,全國家長協會理事長謝國清表達贊成及全力支持態度,希望未來連家長也能進入教室觀課。

台北市教育局長丁亞雯昨天在全市中等學校會議中,表達台北市推動校長觀課及教室走察工作,要求校長每學期至少要進教室聽課十五堂,實際了解師生上課情形。

林騰蛟指出,已實施觀課制度的國家有其背景因素,但在台灣多年來強調「教師專業」及「教學自主權」,也因此被外界詬病,老師在課堂教學成為黑箱作業,只能靠著教師的專業良心為之,由校長或主任進入教室觀課及教室走察,是國內推動教師專業評鑑的一部分。

規畫試辦方法制度化 求共識

林騰蛟對校長或主任入班觀課樂觀其成,尤其今年起教師課稅、減課後,家長對教師授課品質更關切,盼教學能力受到檢驗,但目前在高中、國中、國小階段,教師專業評鑑尚末入法,他已要求承辦業務單位規畫試辦方法,長遠制度化做法仍需與教師及家長團體取得共識。

複雜細緻需事前準備 要溝通

顧翠琴說,觀課是很複雜細緻的工作,「台灣的校長中,好老師不多」,教學資歷和經驗不足,觀課前一定要有相關的準備工作,事前要和教學老師做好溝通,「不是隨便挑一間教室走進去坐五分鐘,就可以了解老師教得好不好」。

校長觀課制新北校長、教師團體不贊同

2012-2-3中時電子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

中國時報【殷偵維╱新北市報導】

台北市教育局推動校長觀課、教室走察制度,新北市教育局認為這僅是教師評鑑方式之一,不急著跟進,反而應先推動校長評鑑。校長、教師團體多數不贊同校長觀課制度,認為會造成教師壓力,適得其反。

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指出,台北市施行的校長觀課制度,僅是教師評鑑的方式之一,新北市不推單一制度,而是考量整體配套措施。

林騰蛟表示,大學法已將教師評鑑納入,中小學教師也應一併考慮,雖然新北市有教師評鑑機構,但非全面性;再者,教師課稅後,鐘點費增加、授課時數卻減少,外界對教師的教學品質有期待,教師評鑑有必要實施。

林騰蛟說,大學有大學生評鑑教師制度,因大學生擁有辨別教師教學好壞的能力,但中小學生無此能力,導致中小學教師教學好壞成了黑洞,若能透過制度,讓教師評鑑透明化,並非壞事。

新北市今年研擬先推動校長評鑑,明年再進行教師評鑑,至於評鑑方式與內容,將邀請校長、教師相關團體討論。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認為校長觀課制度不妥,會造成教師「蓄意準備」,尤其當老師平常授課狀況與觀課時不同,學生會產生「老師是為了作樣子給校長看」,反而成了最壞身教。張榮輝建議維持現有的隨堂巡視,較能觀察老師平日上課狀態,評鑑效果才不會失真。

新北市教師會已轉型為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李榮富建議,校長觀課制度必須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執行。如果評鑑者為校長,教師反彈較小,若是主任、教師評鑑彼此,會被質疑不公,產生「我有我的專業,憑什麼被同行質疑」的困擾。

李榮富表示,校長觀課制度不是不能實施,前提是遊戲規則要訂好,另外他也擔心校長在評鑑時,不僅老師會緊張,上課的學生也會不自在,甚至會質疑「這個老師有什麼問題嗎?」將傷害到老師的職業尊嚴。

刺激教學 北市首創「校長觀課」
2012/02/02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mainpage.shtml
【聯合報╱記者陳瑄喻/台北報導】
十二年國教將在後年上路,為了讓老師教學方式更加活化,台北市教育局本月起開始試辦「教室走察」、「校長觀課」兩種制度,要求校長進入教室,觀察老師上課模式,並給予教師建議。八月(101學年度)起,北市所有公私立國、高中及國小都要實施。
為了讓校長知道如何給予教師建議,教育局表示,將培訓所有校長,時間在三月至七月,上課教授為師大及市教大的教授,內容涵蓋行政、課程、教學等面向。此外,校長必須在三年內參加額外的六十小時專業發展課程。
台北市教育局昨天舉辦100學年度第二學期公私立中等學校校長會議,教育局長丁亞雯表示,「教室走察」、「校長觀課」從本學期(二月)開始,將在台北市立教育大學附屬小學、北投、東新、興雅、濱江、中山、華江、劍潭、萬大及明湖等十所國小試辦。
丁亞雯表示,過去的校內巡堂偏重糾正學生上課秩序,實施「教室走察」、「校長觀課」後,教師的上課方式就要攤在陽光下,不能活在自己的「教學象牙塔」中。
「教室走察」不定時由校長、教務主任進入班級進行教學觀察,每次三至五分鐘,提供老師教學的建議,不限定觀察次數,類似過去的巡堂。
「校長觀課」則僅由校長進行,校長在五天前告知教師,聆聽完該位教師一整堂課(約四十五至五十分鐘),記錄回饋,一個學期十五次,不限定任何老師。
丁亞雯表示,新制度不涉及評鑑,僅列為考核特別加分項目,希望能讓老師重新思考教學方式是否合乎未來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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