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屏東高中學生搶救合作社

左右看:屏東高中學生搶救合作社

2012-2-07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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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看:護憲護國有普世性意義

今(7)日下午屏東高中的校務會議將決定引進便利超商,然遭同學連署千人表達反對,力挽合作社留在校園,新聞報導稱屏中學生「反潮流,令人訝異」。事實上,該當訝異的是,媒體連同校長、教育局、教育部及至於檢察署、監察院等一切機關統統藐視憲法、縱容違法違規、對抗基本國策,業已形同叛亂。

必須向所有涉嫌叛亂的亂臣賊子正告,「合作事業應受國家之獎勵與扶助」明載於憲法第145條,這是對憲法第1條明定中華民國國體為三民主義,而不是資本主義的進一步宣告。職是之故,各級中、小學才有師生員工福利合作社之設置,目的在落實合作社於生活教育中,使新一代人充分陶冶在互助合作、民主經營的隱匿性教程,其效果就是屏中人所感受到的:「荷包省很大」、「富人情味」等,更且是人類掙脫資本主義集體毀滅的先修課。

要向英勇的屏中同學致敬,你們所進行的,乃是一場護憲護國的戰役,或者說,是捍衛民生主體,反對資本主義的路線鬥爭,具有歷時性、普世性的意義,不管合作社最後留或不留,你們帥極了!

趙萬來/大學教授

 

右看:何苦依戀子虛烏有之物

學校合作社久已成為贅疣,不僅是於學生購物沒有實惠,並且虛耗校方經費與場所,更可慮的是,這項政令宣導的產物還變為招人犯罪的淵藪,試問,60年來有幾人在校時獲得合作社的紅利?有幾人曾經參與合作社的決策?如果要依法追究,恐怕比眼下爆發校長貪瀆營養午餐案更要動搖整個教育界。

所以,二年來,便利商店開始進駐屏東高工起,真是一件大好事,去了中、小學校的贅疣,甚至是毒瘤,誰曰不宜?乃今有屏東高中的學生獨唱反調,又蒙媒體渲染,遂致上綱上線,目為國體之爭,實在是甚無謂也;台灣沒了合作社經濟,不光在校園內,也在社會上,俱證其不可行。另一方面,便利商店堪稱是台灣最有創意的服務業,儘管最早源自美、日,但經我業者多方砥礪,已從雜貨店變身為街坊的生活服務中心,走在虛實相交的最尖端,拓展市場空間的無限,引領全球,如今入到學校營業,所供給莘莘學子的,不僅是商品,更有汨汨而出的創新。

奉勸年輕的屏中人老梗不得,何苦依戀子虛烏有的合作社?你們何妨明說要價格津貼!

甘向西/政治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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