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1月3日 教師工會發函】
建請縣府統一訂定各校補助健康檢查之實施對象
主旨:建請 貴府統一訂定各校補助健康檢查之實施對象,請 查照。
說明:
一、據悉 貴府要求各校編列101年度預算增列補助健康檢查費用,此舉立意良善,實為本縣全體教師之福。
二、上述健康檢查預算倘因經費有限,無法擴及全體教師,本縣教師亦能共體時艱;惟,實施對象限定為學校行政人員,實有不妥,學校之行政、教學本為一體,作如此限制、區別,將有礙於校園之和諧。故,本會建議健康檢查實施對象應顧及全體教師,而非獨惠行政人員;若因經費之限制,建議再提高實施年齡,以不枉 貴府照顧全體教師之美意。
正本:宜蘭縣政府
副本: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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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檔:(本會發文及縣府覆函)
發文-1010002號:建請縣府統一訂定各校補助健康檢查之實施對象.pdf
收文-1010009號:縣府覆健康檢查補助之實施對象乙案.pdf
收文-1010009號:附件-教師及公教人員健康檢查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