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致教育夥伴,日安
轉知「宜蘭縣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班教師授課節數編排實施要點會議」回報單
提案討論
一、修訂「宜蘭縣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班教師授課節數編排實施要點」草案
1.宜蘭縣之前並未訂定「宜蘭縣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班教師授課節數編排實施要點」,為讓特教教師授課節數有所依據,故訂定此要點。
2.特教科日前已草擬要點的草案,本會根據所得資料提供相關建議,加上與會特教教師的意見,已修訂部份的條文。
3.針對上述要點,本會主要的訴求如下:(1)國小自足式特教班教師的授課節數應調降。(2)資源班應設導師。(3)提請修訂「宜蘭縣各國民中小學暨公立幼稚園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級暨員額人力設置要點」及「宜蘭縣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安置原則與輔導辦法」。
會議決議
1. 國小自足式特教班授課節數為18節。
2. 特教科已簽請資源班設導師。
3. 附帶決議,召開會議修訂「宜蘭縣各國民中小學暨公立幼稚園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級暨員額人力設置要點」及「宜蘭縣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安置原則與輔導辦法」。
4. 關於特教班應上課節數請與會代表盡速提供相關意見。
以上紀錄提供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