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新聞稿】讓「校長不再萬年,共業成為歷史」

【新聞稿】                                   

讓「校長不再萬年,共業成為歷史」

   欣見立委提案修法,讓中小學校長回任教師「制度化」。

   反對建立校長回任教師的制度,到底是擔心什麼?

   媒體報導說,是擔心「失去優秀治校人才」;現在校長回任教師後,難道不會有後續培養出來的優秀校長接任嗎?那麼新北市在午餐弊案後,今年一口氣有幾十位新校長就任,他們都不會成為「優秀校長」嗎?依立委之提案,回任教師的校長在擔任教師兩年後,仍可以再參加校長遴選,難道優秀校長回任教師兩年後,就變得不優秀了嗎?

有些團體說,校長回任教師,「不利人才培養」;現在社會變遷這麼快,學生的文化、家長的價值觀變得快,教材教法和學校行政都要與時俱遷,校長回任教師一段時間,與家長和學生作第一現場接觸,不就是最好的人才培育和進階嗎?

為什麼大學校長回任教師,沒有上述的問題,而中小學卻有呢?令人不解。

  長久以來,中小學校長當了校長就一輩子當校長到退休,如果不能當到退休就以為沒面子。然而校長當久了,對教學內容及學生文化、家長的感受變得陌生與制度化,一切變成「等、因、奉、此」,辦理校務行政就容易出問題。這個問題關在校園裡,不是教育中人,不易了解。但是午餐弊案赤裸裸地証明了:校長的法職權未用於抗拒誘惑或壓力。

立法院有遠見,早就擔心校長的「萬年文化」變成「歷史共業」,所以早在民國88年,就修正《國民教育法》、《高級中學法》、和《職業學校法》,將校長從傳統由上級「派任」,改為組織遴選委員會「遴選」。並明列「校長回任教師」的制度(「自願回任」或「未遴選為校長而回任」)。

因此「中小學校長回任教師」之制度存在已十餘年,只是沒有「制度化」,也沒有「常態化」。因為回任教師社會仍有異樣眼光,連自願回任的校長都得費點口舌解釋一番,避免人家誤解。

所以,立委再度推動修法將校長回任教師「制度化」、「常態化」,不僅可以讓回任不再有面子問題,而且實質上有利校長培養和代謝,請全體教育人員和社會一起支持,以讓「校長不再萬年,共業成為歷史」。

新聞聯絡人  吳忠泰(02-25857528#1030928-14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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