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新聞稿】全教總:官版中小學評鑑將重蹈高教評鑑覆轍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新聞稿 2012.10.12

  

全教總:官版中小學評鑑將重蹈高教評鑑覆轍

  

    行政院昨日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明訂未來中小學教師必須接受評鑑,教育部、家長團體、校長協會同聲支持,做為專業人員工會,全教總必須再次提醒:官版中小學評鑑極有可能重蹈高教評鑑覆轍。

記取錯誤高教評鑑之教訓

    各界每每以大學教師都要評鑑,做為推動中小學評鑑入法的依據,殊不知,錯誤的高教評鑑已經嚴重影響高教品質。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於今年教師節前公布大專教師對系所評鑑的滿意度調查,結果發現,逾83%教師認為評鑑對學術發展與提升教學品質毫無幫助;還有近80%教師認為,評鑑已讓高教陷入「形式主義」的作假風氣。

    高教評鑑殷鑑不遠,官方不思徹底檢討,現在竟然準備將錯誤複製到中小學,全教總敬告教育部,勿使台灣中小學教育陷入萬劫不復境地。

教育部誇大評鑑效益

    教育官員每每宣稱實施教師評鑑後,台灣教育品質必可更為精進。事實上,教師評鑑絕非萬靈丹,相反地,評鑑背後所反映出的績效主義與速成思維,恰恰與強調樹人不講究速效的教育本質格格不入。

影響教育品質之因素甚繁,教師固然扮演重要角色,更取決於國家對教育的投資、取決於教育法制是否健全?教育政策是否專業可執行?甚至取決於家長與社會對教育的認知及態度。教師評鑑最大的問題,就在於不去正視錯置的教育經費,不去修正落後的教育法規,不去檢討錯誤的教育政策,不願意秉持專業與家長對話,不願意正視整體社會日益扭曲的教育價值,而只是一味將教育成敗簡化成教師責任,就彷彿只要實施了教師評鑑,台灣所有的教育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針對教育部推諉卸責、轉移焦點之作為,全教總予以嚴正譴責。

全教總的基本立場                             

針對教師評鑑,全教總重申以下立場:

一、教育部應先對錯誤高教評鑑、錯誤中小學校務評鑑向全國教育工作者道歉。

二、教育人員評鑑應依其職務之差異或改進專業知能之不同需求,分別訂定其評鑑指標。

三、教師評鑑之內容、指標、評鑑方式、程序、評鑑人之訓練及認証、評鑑結果之呈現、認可、使用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團體協約法,與全國性教師工會組織協商訂定之。

 

新聞聯絡人:副理事長吳忠泰0928-144881、文宣部主任 羅德水0917-8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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