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小孩讀書的錢,台灣才有翻身的希望」

2012/9/26

各位好!經0810全教總常理會通過,全教總與全教會已於9月18日完成支持「財劃法第廿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改為『一、教育經費: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之規定。』」的團體聯署,為求展現團結的力量,敬請各位老師不吝上網參與連署,並轉知連署訊息。

感謝!

  「留下小孩讀書的錢,台灣才有翻身的希望」

─阻止《財劃法》架空《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網站連署平台:

http://12edu.org/money/signup/signup.php

● 說帖:

朝野優先處理財劃法   教育經費岌岌可危

這幾年教育經費雖不夠充裕,但有個起碼的安全網:「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民國86年的末代國大凍結憲法第164條對教育經費的保障之後,激發民間大團結,用三年時間促成「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的立法,留下孩子讀書錢,重建了教育經費的獨立保障和運用的法制。本法有以下影響:

1.對教育經費有「下限保障」,且教育經費會隨歲入連動,所以教育經費在2009年大增200多億,不論誰執政都不能任意刪減。

2.今年起終於每一個縣市都以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編列,每年剩餘的教育經費能跨年滾存,減少惡性年底消化預算或虛編不用。

3.更重要的是:中央政府每年補助縣市的500多億一般教育補助,要根據縣市基本需求和自有財源能力去分配,不能挪到別的部門去。

現在列入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行政院版財劃法草案,看上這500多億教育經費,想要拿來和警消社福預算混計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不但要用新公式大方分給22縣市,且給地方首長更大的挪移空間。

這樣一來,原本專屬於教育的中央統籌分配款項,極可能縣市首長,拿去發錢拼選票

(祝你好孕、老人假牙……),或是像12年國教「無條件免學費」每年一灑200億。即使多得預算的縣市,學校師生也空歡喜。

 這樣下去,「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也就名存實亡了,於是--

1.叫學校做事、辦活動不給足經費的公文愈來愈多,校長主任不是自己貼錢,就是硬逼著分配給老師做。

2.要辦有益學生的教學活動,就儘量要家長出錢,叫老師向學生收錢。

3.過去部份縣市遲發教師薪資、考核獎金的現象,將更常發生了

4.不願提高教師編制聘新老師的縣市會越來越多了

5.教育投資不足,卻怪罪教育人事費比率太高的首長越大聲了

今天,你我如果沉默,縣市長將在這一波修法後,不再受教育經費專用的約束,有恃

無恐地將經費移到他最愛的科目去,我們對不起教育也對不起自己。

請你用力轉知你的朋友,開始關心支持下列訴求:

1.教育經費應讓縣各級學校能正常運作

2.支持預算向縣市增加分配,但反對教育經費被混計編列在統籌款中

3.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必需維持獨立的附屬單位預算

宜蘭縣教師(工)會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