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給教育夥伴的一封信

2012.03.08公告

 敬致教育夥伴,日安: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於2月19日「依法」成立了。這群大專的教授、職員們,也與我們大多數的會員一樣,寄望著未來教師工會能供提供更可靠的保障與服務,並且用教師集體的力量影響教育決策、改善教育環境。 

    記得二十幾年前,台灣經濟活絡,教師薪水(月不到2萬)甚至不如工廠作業員(北縣月3萬元起),當各界年終獎金從數月至數十個月時,教師之年終獎金始終是1點5個月,但大多數教師仍堅守有意義之工作至今。或許許多老師們對目前工作環境與待遇尚能滿意,但回想這20多年來,教師福利正逐漸緊縮,學分補助費遭刪除,十八趴、55專案終止,月退75制(50歲)將改為85制(55歲),尤其原本「鐵飯碗」之工作,經教師法第15條明定後政府當然能依法將教師「超額資遣」,而這時又報載退撫基金虧損……誰能保證我們的未來呢? 

    經大法官308號解釋,專任教師與公務員正式分途,國家對專任教師並無對公務員般之照顧義務,僅是依法令及契約聘任之關係。法令隨時會修,契約也要重新訂定,未來教師之權利義務恐怕還會不斷地變化。而各級教師工會將擔負起影響法律修正、訂定較佳之團體協約來確保「會員」權益之重任,尤其要確保「會員」不被資遣(註:除非教師法修正,否則任何人保證都沒用,唯有訂入團體協約中才可能保障)基本權益維護。然依照「團體協約法」及本縣教師職業工會章程之規定,工會依法與雇主團體(學校或縣府)所談成之「團體協約」原則上只適用於工會會員,也就是說,非會員之教師權益將無法獲得「團體協約」之保障(即使夫或妻一方已成為會員)。 

    本會特以此文再予說明對所有教育夥伴之關心希望所有夥伴皆能加入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讓工會發揮最大的效能!

敬祝 

教安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敬上

 

 

宜蘭縣教師(工)會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