咄咄集:懸崖勒馬吧,教育部
2012-12-14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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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德水
在教育部主導、特定團體搖旗吶喊下,中小學教師必須接受評鑑的條文,再次納入教師法修正草案,並且係以「空白授權」方式,授權教育部訂定評鑑辦法,充分顯示官方推動教師評鑑的態度與決心。
然而,就在前揭條文被支持教師評鑑的一方視為勝利之際,廣大的中小學教師卻惶惶不安,認為此舉可能成為摧毀台灣教育的大災難。何以一種評鑑,卻出現兩種完全相反的表述呢?
基本上,支持者的論述模式不外是: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世界各國都有教師評鑑、大學教師都要評鑑,中小學教師為何不必評鑑?如果這樣的推論為真,中小學教師的反對,不僅不具正當性,也毫無可能影響修法進程。問題在於,前揭三段式推論其實存有不少爭議,值得斟酌。
首先,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嗎?支持者深信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惟所稱「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相當程度也只是缺乏實證的片面假設而已,就以美國為例,布希任內曾通過《不讓一個孩子落後》(No Child Left Behind)法案,原意雖出於不放棄每一個孩子,然而法案卻將學生學業成績與學校辦學績效掛勾,並以此作為分配教育資源與教育人員薪資的指標,最後,部分學校為求生存,竟然默許甚至公然協助學生作弊。要說這種不惜造假、違反公共利益、違反教育本質的評鑑有利於提升教育品質,無異自欺欺人。
其次,世界各國都有教師評鑑?這無非也是個極不嚴謹的陳述,相信支持者並無任何數據佐證「世界各國都有教師評鑑」為真,以被台灣視為教育典範的芬蘭為例,就沒有實施教師評鑑,其教育成果不也贏得各國肯定?我們不解,何以此時沒有教師評鑑的芬蘭,卻又不成為我們學習的對象,而是師法中小學教育亂象層出不窮、各種國際測驗成績遠落後於台灣的美國?
最後,大學教師都要評鑑,中小學教師為何不必評鑑?此一推論如果可信,也必須先提出足以服人的大學評鑑成果,然而,台灣高教評鑑究竟取得了什麼成果呢?簡言之,搶攻世界百大,是以極端扭曲的經費分配作為交換,而所謂的大學教師評鑑,更由於一面倒傾向研究,致使教授升等竟以犧牲學生受教權為代價,這樣的高教評鑑哪裡值得中小學學習?恰恰正因為高教評鑑的傷害太過慘烈,我們必須全力阻止災難禍延中小學。
誠如所見,現行中小學校務評鑑與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早已出現形式主義、紙上作業、影響正常教學等缺失,當務之急是通盤檢討各種教育評鑑帶來的災難,而非繼續將浩劫複製到中小學。懸崖勒馬吧!教育部。
(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