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新聞稿】 政府不能帶頭賺招生財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新聞稿 2013.1.22】

 政府不能帶頭賺招生財

國內為建立社會多元智能、適性選才的觀念,導引高中教學正常化,自91 學年度開始實施「大學多元入學方案」,除傳統的考試分發外,另有繁星計劃、學校推薦及個人申請等甄選入學管道,自99年起,更將「學校推薦」及「繁星計畫」合併為「繁星推薦」。至去(101)年甄選入學已有70所大學參與、學系甄選比例達9成,102學年度甄選入學與指考入學人數相當,顯示大學對甄選管道重視。

原「教育部所屬各校務基金學校辦理招生試務工作酬勞支給要點」,雖經行政院100年12月1日院授人給字第1000059096號函核定修正為「國立大專校院辦理招生試務工作酬勞支給要點」。前後要點第三條均規定:各校每次招生考試收入之運用,應以收支平衡為原則,但其第一項第二款卻規定「撥繳校務基金之結餘比率,不得低於其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二十。但因招生人數不足,致招生收入不敷支出者,不在此限。」

本會以為招生係篩選學生入學資格,並未提供任何教育服務,試務工作必要性支出收費或可理解,但規定結餘一定比率撥繳校務基金,則令人無法理解。尤其在目前經濟不景氣,大學學子多負有學貨的情形下,可能更加深社會對甄選入學為多錢入學、多元負擔等負面看法,讓人民誤解政府帶頭靠招生賺錢。本會因此多次呼籲取消前述結餘撥繳校務基金之規定。

依行政院核定之要點,部分國立大學在收費後,即先提撥20%入校務基金,再分配其他各項支出,也有學校在結餘後撥繳校務基金,但提撥比率都在總收入的20%上下,某一國立大學表示,該校曾因撥繳未達20%,還被糾正。私立大學雖無撥繳校務基金之規定,但也大都有不少結餘,結餘較少者,部分支出科目,也有待商榷,如海報印製、招生登報廣告、學校簡介、水電費、場地費、場地清潔費、試場布置、電話費、行政管理費、考生及家長之餐點費等。

且不談「繁星推薦」,個人申請分二階段,第一階段每系每人報名費為100元,102年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自0元至1500元不等,本會特別依各校系簡章分則,分别彙整102學年度國立及私立大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報名費如下表一、二:

由表一,依系組、招生人數及預計第二階甄選甄選人數來看,都是以每人每系收費1,500元為最多。並依此表推估102年國立大學該階段招生經費收入約新台幣伍仟參佰萬元,若依行政核定辦法之規定,提撥20%入各校校務基金,則可推估國立大學由本項試務經費收入,約可入帳校務基金新台幣壹仟萬元。如行院院能撤消結餘規定,且優先作為降低報名費,則以最多的系報名費是1500元計算,每一考生每一系可節省300元,若一考生不幸所報五系均為該金額,則可節省1500元。

由表二,依系組、招生人數及預計第二階甄選甄選人數來看,都是以每人每系收費1,000元為最多。可能是私立學校面臨招生不足,或為與國立大學競爭,或甄選項目少,或確實具社會責任,收費相對合理,也大都尚有結餘。

此外,大學個人申請報名費大都由各系自定,卻無一定的標準,音樂相關系組,因另有術科考試,國立大學21個音樂相關系中,第二階段無甄選指定項目者,有7系免報名費,卻仍有些系收200元或300元;如表三,有國立大學各系組不論甄選項目的多寡或難度均收1,500元;如表四,同作單項資料審查,有收500元,也有收900元,,為數學系,同作筆試一、筆試二兩個項目,有收1200元,也有收1500元,而進行筆試一、筆試二再加審查資料(不佔分)者,反收1100元。

依前述說明本會有以下呼籲:

一、行政院取消國立大專校院每次招生考試收入結餘規定。

二、請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建立收費項目及標準之自律規範。

三、請公私立大學檢視試務經費非必要性支出由學校編列支應。

四、以上措施所減少經費,優先用於調降大學各類入學考試報名費。 

本會再次呼籲政府不能帶頭大賺招生財,建請行政院、大學甄選入學委員、各公立大學能體恤百姓之苦,順應民意,回應並落實本會呼籲,則人民必定立即有感。

聯絡人: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0917564996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集體協商暨法務中心副執行長林清松 0982939526

新聞稿下載http://ppt.cc/E_vk

宜蘭縣教師(工)會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