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論壇:18%改革不能肥高官
2013-1-30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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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德水
府院將於今天(1月30日)公布國民年金改革方案,據悉,有關軍公教18%優惠存款部分,將朝設定退休所得替代率與調降18%優存利息雙軌進行,官員並表示,只有兼具新舊年資者方受影響,僅具舊年資(民國84年7月以前退休的公務員以及85年2月以前退休之教師),以及純粹新年資者不在18%改革之列。
值此年金改革方案箭在弦上之際,18%優惠存款再度成為眾矢之的並不讓人意外,儘管如此,筆者仍須指出,官方最新版的18%改革方案尚有可議之處,應接受各界公評,並提出修正版本。
調降利率與限制優存總額無異
官方拋出調降18%利息以及只改兼具新舊制者的訊息,看似力求務實,且予人18%終於「改革」的印象,殊不知,自民國94年陳水扁總統任內發動「退休所得合理化方案」以來,公保優存18%改革從來就只鎖定兼具新舊制者,箇中道理其實再簡單不過:僅具舊年資之退休公教人員,其所得替代率相對合理,而自退撫新制實施後到職之公教人員,根本就沒有任何退休金可以適用優惠存款,既如此,又如何成為18%改革對象?
進一步言,所稱調降18%利息,所達成的效果其實與扁馬兩人調降優惠存款額度沒有兩樣,依此,所稱18%改革並非新措施,不提退撫新制實施當年已從源頭停止新年資之適用,自民國94年以降,更已歷經扁馬共4次「改革」。
僅此一端,不難想像基層公教人員之鬱悶,我們不解,正當社會對公教人員充滿敵意的此刻,政府為何不肯正面澄清?在敵視公教人員的社會氛圍下,身為雇主的政府刻意不說清楚,與惡意抹黑何異?
所得替代率應與官階呈反比
此次國民年金改革方案,最值得注意者莫過於設定退休公教人員之所得替代率上限,惟所得替代率設定上限仍有二個變數,其一,朝野最終妥協之替代率上限為何?其二,所得替代率之具體內涵又為何?
有關替代率上限,目前國民黨政府的版本是80%,但民進黨方面已明確表達反對,認為應降至60%到70%方為合理,可以預見,所得替代率上限將是未來朝野攻防焦點。
相較之下,所得替代率之具體內涵顯然牽涉更多角力,依此前18%改革方案,係以所有退休所得(月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每月利息+1/12年終慰問金)當分子、月在職所得(本俸+學術研究費+主管職務加給+1/12年終工作獎金)當分母,目前朝野均有人主張應以前揭公式框定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
問題是,目前公教人員之退撫提撥、退休金計算均以「本俸×2」為基準,前揭算法不僅與現制不同,更將產生「肥高官、瘦小吏」的問題,這是因為公教人員待遇除本俸外,尚有專業加給(學術研究費)與主管職務加給,對職等較高之公教人員來說,月在職所得(年薪/12)遠遠超過2倍的本俸。
以簡任14職等之常務次長為例,本俸5萬3,075×2=10萬6,150元,但其實質月所得則達16萬(年薪/12)左右,若以實質月所得為其替代率分母,即便高官領取每月10萬元以上之月退俸,替代率仍將大幅降低,顯然已達掩人耳目、混淆視聽的程度。
須知,高官與基層受僱者退休以後都只是退休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原本就應與職等呈反比,高階官員之替代率低於基層人員舉世皆然,以2倍本俸計算替代率可以降低在職職等對退休金採計之影響,讓退休金回歸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學理。
在兩黨即將公布改革方案的此刻,再次呼籲,朝野所提方案不能成為維護高官利益的幌子,否則,所稱改革還有什麼正當性? (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