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視公教人員的勞動三權

正視公教人員的勞動三權
台灣立報201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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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德北
政府的勞保年金與公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終於出籠,果然不出所料,政府採取的是大砍公教人員退休待遇、延長退休年齡及提高勞工勞保繳費水平、降低所得替代率等方式來解決問題。不過,退休制度改革目前只是提出草案,未來還有在立法院立法過程的鬥爭,等待所有受薪階級團結去爭取更合理的改革方案。此次退休制度改革爭議過程中,公教人員不斷被視為攻擊標的,勞工與公教人員彼此相互批評對方,這絕非我們所樂見,在此我們要呼籲公教人員應正視自己受薪階級的身分,並且希望社會各界支持賦予公教人員勞動三權,以保障其應有的勞動權益。
我國勞動法律禁止公務人員組織工會,前年才開放教師組工會,但對於教師罷工與集體談判等勞動三權行使也有重重限制,近日更傳出校長協會批評教師出任工會幹部請會務假的新聞,顯見教師勞動三權的殘缺與不足。近年來反對黨不斷以煽動勞工與公教人員的對立來撈取政治利益,使得公教人員成為社會不滿的矛頭,但公教人員卻很難為自己進行強有力的辯駁。
這次退休金改革先不論內容是否失當,程序上就存在政府未與受影響的團體進行實質對話的缺失,政府有關部門雖然號稱辦了上百場研討會,但座談會只是政府單方面說明改革方案,根本不容雙方進行深入對話與談判,甚至發生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因為對政府退休制度改革方案表示異議就被勞委會調整職務,這是典型的不當勞動行為,政府這樣的惡行應該遭到譴責。未來退休金改革還有漫長立法角力,如果政府繼續採取偏袒資本的立場,受薪者就將繼續會是退休制度改革的主要受害者。因此我們主張應該要給予公教人員完整的勞動三權,讓他們能夠像一般勞工一樣,享有組織團結、集體談判與行使罷工等爭議處理的勞動三權。公教人員也應該認識到,作為受薪階級,是與勞工有著共同利益,應該彼此扶持,爭取受薪者集體利益。
幾年前政府在改革勞工退休金制度時,時任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的李來希站在第一線大力為當時退休金制度變革辯護,甚至以一些錯誤的數字來矇騙勞工退休金不會縮水,也不處理勞退舊制所遺留的雇主提撥問題,想到這段「勞勞相殘」的歷史就讓人感嘆。
李來希與其他政府官員都要記得:今天你幫政府與資方壓低勞工的待遇,明天統治者也會以社會期待為藉口來刪減你們的福利。受薪者不要再互砍對方了,大家應該團結起來以手中的勞動三權爭取更合理與更有尊嚴的勞動條件與福利。
(世新大學社發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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