咄咄集:當爸媽是自己的老師時
2013-2-22
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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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忠泰
去年台北市某國中因有教師之女在校成績優良,畢業前取得申請進入第一志願高中資格,遭家長質疑有公平性問題;今年1月,新北市某國中三年級,某功課一向優秀的女生在段考中國文數學獨得滿分,在該校任教國文數學的父母遭質疑洩題,學校最後重考,該學生辦理轉學。
這兩個案子,因為又牽涉到目前升高中職的免試入學是採計了國中在校成績,影響深遠。教育界不能不深省:為何整個學校體制對於公共事務的規範毫無警覺?讓一個明顯應迴避的事情,因為未迴避而造成自身和教育界的傷害。
教師可以怎麼做呢?有一個朋友的例子,說給大家聽聽:
朋友的孩子才8歲,社區裡舉行歲末聯歡,在摸彩的時候,因為獎項太多,主持人最後給小朋友上台幫忙抽獎。許多小朋友都上去兩、三次,第四大獎烤箱的摸彩又輪到朋友的孩子摸。摸彩箱是透明的,剩下的摸彩單約30張,結果主持人唸出得獎人,正好就是朋友的孩子。一時之間,空氣凝住了,朋友在幾秒鐘之內就拿出3千元,向自己的孩子買下烤箱,讓主持人繼續邀請其他小朋友摸獎。但是孩子不是一下子就同意,孩子堅持真的恰好摸到自家的摸彩券,為甚麼不能帶回去?朋友以堅定的態度要求孩子配合,最後孩子拿著3千元和摸彩券離開會場。
在這過程中,朋友特別提醒我,當時僵持不下的時候,現場並沒有人勸他不要為難自己的孩子,也沒有人勸他一定要這麼做。大家是眼睜睜看著父子要怎麼走下去,他至今仍慶幸用3千元在第一時間保護了自己家庭在那個社區的風評(他們剛搬進去第二年)。而3千元和摸彩券現在就放在孩子的獎狀本裡,成為全家的記憶。時間過了兩年,孩子更成熟了,更瞭解父親當時不是認為他作弊,而是要保護他和家人不被懷疑,這就是朋友想留給這個家庭的家風。
台北市政府已在去年下半年,針對國中教師有子女在該校就讀的命題或評分進行檢討和防弊,據我瞭解,幾乎所有老師都是支持的,因為不但可以防微杜漸,也等是保護自己和孩子的名譽。教育人員可以要求社會尊重我們的自律自主,但是建立客觀規範的努力仍然太缺乏,教師和校長都一樣,自尊心太強,一碰到他律的挑戰,就喊「被壓迫」、「被抹黑」或者「有責無權」;如果把我們的自尊心放低10公分,加一點公民社會的透明度在裡面,相信校園會更進步,也會得到社會更多的肯定。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