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旅行bye bye 一律改稱校外教學
2013-3-15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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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曉雲、席艷俠、蘇孟娟、蘇福男/綜合報導〕教育部昨天決定讓「畢業旅行」的名稱走入歷史,一律定位為「校外教學」,事前要作課程設計,事後要有課程評量,帶隊的老師是執行公務,因此老師與陪同的家長代表旅費由學校全額支付。
禁純旅遊 學校包辦老師家長旅費
多位校長日前質疑畢業旅行的教職員旅費應由誰支應?教育部昨天邀集廿二縣市及相關教育團體開會,達成幾點共識,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表示,今後不再稱為畢業旅行,絕不允許為純旅遊,明確定位為校外教學,與課程相關,因此行前要有課程設計,之後要落實課程評量,教職員工是在執行公務,因此老師費用由學校支付,教育部也一年編列二千萬元補助。
以十四班的國中為例,三天兩夜的畢旅,共派出十四位導師及四位訓輔人員,每人旅費約四千五百元;國二則兩天一夜露營,每人費用二千二百元;國一有一天校外教學,每人經費一千元。三個年級總計一年要新編十五萬元校外教學預算。
要有課程設計和評量 師稱增加負荷
此外,現行中小學畢旅「聖地」以三、六、九(劍湖山、六福村及九族文化村)為主,要如何與課程有關?是否學校未來不能再去三六九?黃子騰則表示,那要看老師編寫課程設計時,如何讓校外教學的目的地符合教學。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表示,三六九樂園還是可以去,定位在多面向的生活教育,學習應有的「公民禮儀」,可安排為三天兩夜的其中一個點,再加入博物館、生態體驗等內容。
全國教師總工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表示,出門在外什麼情況都有,老師帶學生畢業旅行所承擔的責任非常大,簡直是危機四伏,老師們多不想去。也有國中老師抱怨,畢業旅行就是旅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教育部不准叫旅行,要叫教學,只是增加老師的工作量和學生的負擔,多做書面報告,意義不大。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老師旅費由學校支付是合情合理;北市林姓家長說,畢旅問題不在老師旅費,團體旅遊早把老師旅費包在「買十送一」的回饋中,學校畢旅招標常被壟斷,旅費太貴才是問題。
學生︰參加者恐減 人本︰勿外包旅行社
林姓家長更說出自己小孩的離譜案例,他有兩個小孩今年從國小和國中畢業,都去劍湖山住劍湖山飯店,但國中畢旅費用硬是多收六百元,理由是國中生比較會吃,旅行社還專業到每班派一個領隊大哥哥或大姊姊,負責帶隊點名巡房,老師根本不用做什麼。
桃園縣大成國小學生邱怡伶則說,畢業旅行不一定要從頭玩到尾,動態、靜態行程都應有,但完全採校外教學,參加的人可能減少。
高雄岡山高中學生蘇培瑜表示,畢旅本來就是一項戶外教學,教育部可以要求學校加強畢旅導覽解說的內容、深度,但實在沒必要要求老師另準備教材,增加教學負擔。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既然是教學,就不能再外包旅行社,否則只是虛應故事,讓老師名正言順用公家的錢。畢業旅行可以很有創意,例如美濃行可讓學生了解客家文化及紙傘產業,老師有無熱情才是關鍵。
台中市光明國中學生胡鈞婷說,校外教學融入教學課程要看老師的上課設計,例如去墾丁,老師介紹當地特殊地理環境或人文活動,就感覺還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