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案例事實—無聊搶外勞 10青少年恐坐7年牢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10日 上午8:54
〔自由時報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縣10名青少年窮極無聊,在公園聚集興起歹念,扮起攔路虎結夥打劫一名落單外勞,得手2600元買了食物、飲料吃喝花光,落網後被桃園地檢署依加重強盜罪起訴,面臨7年以上重刑。
貳 問題討論
一、一個行搶與結夥三個人以上行搶,哪一個刑責比較重?
二、搶外勞與搶我國國人,哪一個刑責比較重?
三、成年人如果利用青少年行搶,刑責有加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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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案例事實—無聊搶外勞 10青少年恐坐7年牢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10日 上午8:54
〔自由時報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縣10名青少年窮極無聊,在公園聚集興起歹念,扮起攔路虎結夥打劫一名落單外勞,得手2600元買了食物、飲料吃喝花光,落網後被桃園地檢署依加重強盜罪起訴,面臨7年以上重刑。
貳 問題討論
一、一個行搶與結夥三個人以上行搶,哪一個刑責比較重?
二、搶外勞與搶我國國人,哪一個刑責比較重?
三、成年人如果利用青少年行搶,刑責有加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