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上學期法治教育週刊第十一週1031113
ㄧ、案例事實:提款機領6千吐3萬 男狂領14次賺30萬,判拘70天
2014-11-06 13:2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工人陳oo在提款時不小心發現這個秘密,竟起貪念一連領11次,還「呷好逗相報」幫謝姓同事領了3次,一共提款14次領了近38萬元,「賺」了30萬餘元;然而,橫財不富,兩人終被警方逮到,台北地院依詐欺罪判陳男拘役70天,可易科罰金7萬元,可上訴。謝男則獲檢方緩起訴。
判決指出,去年4月25日中午,陳男到捷運中正紀念堂地下一樓的國泰世華銀行自動提款機,用郵局提款卡操作提領6000元,沒想到機器異常,一口氣吐了30張千元大鈔,但帳戶餘額並未被多扣,陳男遲疑1分鐘後,再次提領4000元,這次機器吐了2萬元給他,他才確定是飛來橫財。
陳男喜孜孜拿著5萬元離開,半小時後,陳男帶著工地的謝姓同事返回這台神奇提款機前,幫謝男操作提款機,提領3次各6000元,吐鈔機一如預期各出鈔3萬元,帳面上共領1萬8,實得9萬。
更扯的是,當天銀行與保全維修人員並未發現修理機器,3天後陳男自以為神鬼不知,4月28日一早8點多,陳男有備而來準備海撈一票,15分鐘內連續提領8次6000元、1次1800,提款機全都5倍吐鈔。
總計此3天內陳、謝一共提款14次,提領7萬5800元,實際吐鈔37萬9000元,溢領30萬3200元。
台灣保全結算時才發現異常,報警處理,去年8月警方循線逮捕2人,皆供稱一時貪念犯罪,由於14次提款都是陳男在操作,只在一旁看、坐享其成的謝男獲緩起訴,陳男則被判拘役。
萬一「有幸」遇到ATM提款機變成穩贏4倍的吃角子老虎,千萬不要貪財,警方可輕易地從提款卡資料找上門,不但不義橫財會被追回,還觸犯刑法詐欺罪章的「非法由自動提款設備取財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毫無賺頭可言,還可能「肖貪鑽雞籠」入牢。
二、問題討論
1.國泰世華銀行自動提款機裡的錢是誰的錢?
2.自動提款機按照提款人指示吐出的錢,是誰的錢?
3.自動提款機按照提款人指示以外多吐出的錢,是誰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