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會第2屆第3次會員代表大會提案三:審議本會104年度收支預算表草案:依本會章程第46條,為利各分會會務運作,依每一會員150元之額度編列各分會必要性支出經費。各分會必要性支出經費,由各分會長簽領後自行應用,並應將收支情形公告週知該分會會員。各分會會員人數以104年會費收繳截止日(103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其後繳費者不分配必要性支出。
104年度各分會補助費(必要性支出)即日起至4月17日(五)止於辦公時間內,受理各校分會簽領作業,特此公告。
本會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 上午 08:30-12:00 ;下午13: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