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發函至教育部有關修正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Post author:宜蘭縣教師(工)會Post published:2015 年 5 月 13 日Post category:全教總及各縣市工會檢送全教總發函至教育部有關修正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自92年至今歷經數年未修正,此次修正幅度相當大,卻未通知全教總參與修訂之相關會議,對於學校老師權益影響甚鉅,全教總表達嚴正抗議一文詳如附檔。處理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pdfhttp://docs.google.com/viewer?url=http%3A%2F%2Fblog.ilc.edu.tw%2Fblog%2Fgallery%2F4719%2F4719-3129405.pdf&embedded=true宜蘭縣教師(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相關內容【幼兒教育】教育部幼兒教保服務諮詢會第2屆第3次會議紀錄2015 年 5 月 13 日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退輔基金」2013 年 5 月 15 日【退休年金】從待遇到年金 201606版2016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