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發函至教育部有關修正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Post author:宜蘭縣教師(工)會Post published:2015 年 5 月 13 日Post category:全教總及各縣市工會檢送全教總發函至教育部有關修正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自92年至今歷經數年未修正,此次修正幅度相當大,卻未通知全教總參與修訂之相關會議,對於學校老師權益影響甚鉅,全教總表達嚴正抗議一文詳如附檔。處理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pdfhttp://docs.google.com/viewer?url=http%3A%2F%2Fblog.ilc.edu.tw%2Fblog%2Fgallery%2F4719%2F4719-3129405.pdf&embedded=true宜蘭縣教師(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相關內容【全教總全教會聯合新聞稿】支持學術自由,聲援莊秉潔教授2012 年 5 月 3 日【全教總新聞稿】 獨斷放話的改革難被信賴2012 年 11 月 14 日【全教總】辦理103年度幼兒園教保專業研習營,歡迎踴躍報名!2014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