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發函至教育部有關修正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Post author:宜蘭縣教師(工)會Post published:2015 年 5 月 13 日Post category:全教總及各縣市工會檢送全教總發函至教育部有關修正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自92年至今歷經數年未修正,此次修正幅度相當大,卻未通知全教總參與修訂之相關會議,對於學校老師權益影響甚鉅,全教總表達嚴正抗議一文詳如附檔。處理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pdfhttp://docs.google.com/viewer?url=http%3A%2F%2Fblog.ilc.edu.tw%2Fblog%2Fgallery%2F4719%2F4719-3129405.pdf&embedded=true宜蘭縣教師(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相關內容【全教總】恭喜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拔得頭籌! 教師工會第一份團體協約簽訂!2014 年 8 月 14 日【全教總】不要誤食八五制的毒餌2013 年 3 月 29 日【新聞稿】教育省很大!學生虧好多!201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