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社團法人宜蘭縣教師會章程及社團法人宜蘭縣教師理事、監事候選人產生辦法之規定,
自即日起接受第11屆理事、監事選舉登記至106年4月14日17時30分止。
符合登記資格之會員教師,請填寫以下第11屆理事、監事候選人資格登記表。
經本會第10屆第8次理事會決議推薦特教–俞昭銘(員山國小)、幼教–張明珠(古亭國小)、國小–葉明政(同樂國小)、吳啟新(大里國小)、鄭嘉偉(光復國小)、鐘玉芬(冬山國小)、王天利(宜蘭國小)、國中–凌振峯(國華國中)、張孟育(東光國中)為第11屆理事候選人。
經本會第10屆第8次監事會決議推薦梁家鳴(光復國小)為第11屆監事候選人。
本會章程:
第15條 理事會之組織如下:
一、理事會設理事十五名,候補理事三名。理事名額之分配,依學校類型分為大專高中職、國中、國小幼稚園等三群組,各群組至少二名。
二、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各一名,由全體理事就常務理事選(推)舉產生。
三、理事會設常務理事五名,由理事長、副理事長及各委員會召集人組成。
第18條 監事會之組織如下:
一、監事會設監事五名,候補監事一名。監事名額之分配,依學校類型,分為大專高中職、國中、國小幼稚園等三群組,各群組一至二名。
二、監事會設常務監事一名,由監事會互選產生,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
第20條 理事、監事候選人產生辦法另定之。
第21條 理事、監事之選舉,採無記名限制連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