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開始︰校園性侵不即通報 校長就記大過
自由時報
2010-7-26
林曉雲、胡清暉
教育部修訂「高中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國中小一旦發生校園性侵害情事,隱匿不報,校長將被記大過。未依九年一貫課綱排課,或教師未按表上課、有借課等情形,校長考績則會被打乙等。新制從八月新學期開始實施,全國約有三千六百位校長適用。
全國國中小校長協會理事長、台北縣坪頂國小校長張榮輝表示,校長是一校之長,本應負完全責任,新制懲處很合理,但國中小校長考績是地方在打,還需各縣市配合。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非常贊成修訂辦法,讓校長更重視性侵通報、正常教學,但他質疑,徒法不足以自行,教部須拿出具體行動,組成小組持續抽查。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校長如果隱匿性侵案件,記過只是最輕微處分,還須負起刑責,並接受不適任評估。中小學能力分班、借課滿常見,但教育督察系統常視而不見,師師相護甚至通風報信,究竟由誰去查核,更是問題。 全國教師會教學研究部主任吳忠泰說,希望教育部多用正面鼓勵或樹立典範方式,讓問題回歸教育本質,只拿出懲處手段來遏止,反映了教育部無計可施。
教育部中辦副主任許志銘表示,新規定主要是因有學校未落實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排課規定,有國中用前五學期趕完三年課程,明顯違反課綱,又發生有校長未依規定通報校園性侵害等事,現行規定對違規校長未有明確懲處,新制較能發揮嚇阻效果。
人本批 校長包庇狼師 換校照當校長
自由時報
2010-7-26
林曉雲、徐夏蓮
台中市發生國小男師成狼師性侵四男童重大刑案,該狼師雖被重判十九年半,但監委高鳳仙最近調查指出,該國小校長胡淑娟未依法立即通報,還企圖撕毀狼師悔過書湮滅證據,破壞犯罪現場,不適任校長職,台中市政府竟幫她換學校續任校長,應負違失責任。
監委︰校長有意湮滅證據
台中市某國小謝姓教師於二○○七年性侵四名男童,四男童的家長除向謝姓教師提起刑事訴訟,並要求兩千萬元國賠,法院一審判決謝姓教師二十四年刑期並判准國家賠償,台中市政府上訴中。該國小校長胡淑娟則遭控涉及偽造文書,法院正在審理。
監委高鳳仙調查認為,案發地點在學校內,作案是上課時間,強制猥褻和性交屬公訴罪,胡淑娟不僅是校長,還是該校性平會主委,卻延遲十天未通報,被媒體追查後才上報,還打算湮滅證據,破壞犯罪現場,有意掩護狼師,致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無法啟動,延誤受害學童接受輔導及扶助時機。
監委調查並指,家長投訴台中市長信箱,督學作出調查,中市教育處長張光銘卻要求再確認是性侵或性騷擾,致未再追究學校違失責任。教育處人員建議依國教法調整胡校長職務,卻未獲上級接受,反讓胡轉校再任校長,疑點重重。
張光銘回應說,台中市教育處處理此案態度非常積極,胡校長未依規定在廿四小時內通報,已被市府開罰三萬元並記過處分。胡校長申請調另校,台中市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也曾討論此案,但認為還不到不適任程度,胡才能再當校長。
校長胡淑娟接到記者電話,只說「不方便回應」,即將電話掛掉。
包庇行徑 如同另一加害人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痛批,胡淑娟校長包庇狼師,如同另一加害人,狼師被關,胡淑娟卻還在當校長,而不管受害學生家長及人本如何陳情,市長胡志強卻不以為意,繼續當胡校長的靠山,寧可讓學生家長受委屈,卻不肯嚴辦校長。
高鳳仙表示,她約詢受害學生及家長時,深切感受到他們痛不欲生的苦楚,家長們更指責,案發後一再陳情,但台中市長及教育處長等不聞不問。校長胡淑娟對外稱要為家長爭取國賠,實際卻請律師與受害學生家長打官司,毫不認錯,政府應還學生、家長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