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師進用限縮 殘盟轟教部歧視
自由時報
2010/10/14
〔記者邱紹雯、林曉雲、洪素卿/台北報導〕教育部近日建議勞委會降低公私立學校身心障礙者三%的法定定額進用率,引發社福團體在臉書上發動串聯抗議,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並痛斥政府帶頭歧視身心障礙者。
王幼玲說,教育部統計,九十七學年度二十二歲至六十五歲具有教師證的身心障礙者為三八六二人,其中屬流浪教師或儲備教師階段約二三○二人,這麼多身障者找不到工作,教育部竟還以找不到身心障礙教師為理由,要求降低法定定額進用標準。
身權法第三十八條第七項訂有合理除外率,包括警政、消防、關務、國防、海巡、法務及航空站等七個單位,不列入定額進用總人數的計算範圍。不過,教育部希望勞委會修法,將學校依不同層級、從事教學或研究人員,視特性參考訂定合理除外率,降低身心障礙者進用比率。
王幼玲說,目前各界不斷思考,應如何給身障者更多的就業機會,教育部若要排除,必須提出具體的科學根據,說服大眾哪些職務的工作內容,是身心障礙者所無法勝任。
資料顯示,六月份身障定額進用不足額的公立機構中,共有三十二間公立學校,多數是國民小學。
勞委會:徵詢各方意見 再討論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表示,目前各縣市都盡量足額進用,但考量教育現場的需要,幼稚園及小學學生,的確需要老師較多的照顧,因此參考日本的分級折算人數制度後,提供勞委會參考,能否把幼稚園及小學的身心障礙老師比率降為二%,國中及高中比率為二.五%。
勞委會官員表示,確實有收到相關提案,先前也有公立學校表達實際適用法定比率確有困難,甚至有退休校長到監察院舉發。針對學校反應目前身障師資人數有限,希望能排除身權法的適用,或是降至與私校一樣、適用一%,而非全體員工數三%,或是給予寬限期、暫緩繳交聘僱不足額代金等意見,勞委會正徵詢各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