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兼課、代課老師 禁兼差補教家教

兼課、代課老師 禁兼差補教家教

2012-2-8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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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曉雲、胡清暉/台中報導〕今天全國中小學開學,教育部估計全國國中小今年約有一萬五千名代課、兼課、代理、鐘點教師的人力需求;教育部要求,未來兼課、代課等教師的聘任規定等同於專任教師,將禁止利用課餘時間在外兼任補習或家教老師,或從事其他兼職。

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昨在台中舉行,國教司長黃子騰強調,老師對學生有重大影響,也為了教學正常化,有必要做此規範,人事單位已與各縣市取得共識,要求各學校在代課教師的聘約中明文規定。

地方教局憂找無代課老師

地方教育局處長多認為有執行困難。台北市教育局長丁亞雯表示,有的老師一週只上幾堂課,限制這麼多,可能找不到代課老師;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認為,應針對一週上課達一定時數以上的代課老師設限就好。

事實上,國中小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自今年元旦起調降,一般教師每人每週減課二節,導師減課四節,教育部要求應聘代理代課教師上課,許多學校開學在即,還在找代課老師。

目前國小代理老師鐘點費每小時二百六十元,國中教師三百六十元,就算一週代滿二十堂課,薪水也僅有二萬多元。

全教會及家長都認管過頭

全教會、家長團體、校長協會均認為教育部管過頭了,針對領月薪的代理老師進行禁止兼職的規範是合理的,但part time的代課老師或鐘點老師,收入可能只有一、二萬元,如此規定就太苛刻。

家長團體、校長協會認為,不管是代理代課或鐘點老師,真正問題是不穩定,會對學生學習會造成影響,長久之計是提高正式老師的編制,減少代理代課的人數。

此外,教育部也要求學校落實「審題」機制,教學評量命題須避免與考古題雷同。黃子騰表示,教學評量命題是教師專業的範疇及責任,日前發生多起學校定期評量試題採考古題,造成測驗公平性出現疑慮,非常不妥。

桃園縣教育局副局長吳林輝表示,現在段考很少有老師敢用考古題,反有可能段考考題出得不恰當,有必要進行學校審題。

校長協會、家長團體均認同考古題可當練習,但不宜成為正式考題。全國教師工會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則認為,大方向沒問題,但「考古題」定義要明確,因為每次段考的範圍有限,有些題目或題型難免重複,另外,修改考古題的架構是否可命題,也要說清楚。

 

校外兼課禁令 納入代課老師

2012-2-8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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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張舒涵台中報導】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上,教育部提出,中學兼任代課代理老師比照專任教師,不得在外補習、家教;請縣市政府納入聘約補充規範,訂定相關獎懲規定。此規範一出,引起校長、老師反彈,他們認為目前代課老師需求很大,若教育部強制規定,恐將造成許多課程「開天窗」。

黃子騰表示,基於考量教師正常化教學、社會對老師的期待、對學生成績和學習影響的多重因素,要將過去對專任教師不得在校外補習、家教的規範,延伸至規範兼任、代理及代課老師;學校在聘用教師時,必須提醒,並列入聘約。各縣市教育局會定期查察,檢舉違規老師。

生計問題是隱憂

當媒體問及,若對代理代課和兼任老師加以規範,教育部是否能保證老師們在工作量不穩定的狀況,不會出現生計問題?黃子騰回應,細部規定已交由教育部次長陳益興組成專案小組研議,希望釐清困難。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也認為,代課和兼課的老師很難避免在校外補習或家教;尤其是代課老師缺額特別多,在執行層面恐有一定的難度,需要詳細規劃。

應設立合理標準

新北市坪頂國小校長、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指出,若經過教評會審核徵詢通過的代理老師領月薪,沒有上課上班一樣有薪水可領,屬於有保障固定薪資、長期代課類型,應接受教育部的規範。不過,因為課稅減課後,將出現很多鐘點教師的缺額,如此一來,就沒有理由規範代課和兼任老師不能在外從事補習或家教。他強調,既然學校無法提供足夠工作條件和薪水,就不能訂定這樣的規範。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認為,只要老師在校外兼差與校內的學生不重覆,避免利益關係的前提下,不論是專任老師或代理老師都應有一套校外兼課的比例原則,只要校外工作量不影響校內工作,就不應過度干涉。他表示,目前有許多校長經過主關機關許可,也在校外兼課,教師和校長應比照同一套標準。

至於短期的代課老師,吳忠泰認為更不該受此規範,他強調,目前許多國中小須「求人」來上課。他說明,許多學校缺乏代課老師,教育部若對代課老師加以規範已違背「供需法則」, 屆時學校勢必有許多課程會「開天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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