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論壇:敵視教師如何引領教育發展?
2013-1-23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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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德水
中華民國校長協會於102年1月15日發函全國高中職以下學校,要求學校「指派人員上網填報『國中小教師課稅後教師授課節數減少,鐘點費聘用代課教師現況之調查』及加入『課稅配套不週,重新分配的連署』」,引起不少中小學校長、行政同仁、教師反彈。
校長協會無權指揮學校
教育同仁紛紛質疑:「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係一按人民團體法組成之人民團體,並無指揮各級學校之權限,竟要求學校指派人員協助完成其內部連署,此舉不僅欠缺法治概念,更已僭越行政倫理,試想,全國已立案之教育團體豈止數百,若各團體均比照該校長協會模式,學校教育豈有寧日?
或問,校長協會怎敢指揮全國中小學?難不成以為此刻的校園仍是封建的王國、校長的領地,以為學校教育人員只是校長的工具?筆者相信多數校長實不至如此恣意妄為,因此我們必須將校長協會與多數謹守分寸的校長們區隔開來,校長協會前揭公函就只代表校長協會少數校長的個人意志,反映的只是該協會的素質而已,完全無法代表全國其他中小學校長。
儘管如此,我們仍樂見各地校長能發揮集體力量,循正常程序反映校長意見,惟在此之前,如何改善校長協會體質,提升校長協會要員素養,應為當務之急,其他優質校長若不忍見校長團體繼續沉淪,有志者就應接手改造,如確已病入膏肓而難以再造,另立校長專業協會,此其時矣。
課稅配套目的在提升國教品質
針對國民中小學課稅配套措施,校長協會主張:(一)重新調整或恢復教師原來授課時數,以避免鐘點代課老師的比例過高,影響學習權品質。(二)為減輕老師教學負擔,經費優先聘任專責行政人員,或補助相關行政津貼。(三)確實精算後,原則上可適度補實專任教師員額。(四)學校設備、修繕、水電費、學生活動等經費應設法給予補足。
必須指出,這些主張已嚴重違背課稅配套之目的。要知道,有關國中小教師課稅配套措施,係經教育部、立法院、與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多年協商研議而成,方案內容已兼顧教育品質與教師勞動權益,目的在於提升國教品質,因而整體決策自始就是以凸顯學校教學導向任務為政策考量,而非以全面補貼相關人員為規劃。要達成提升國中小教育品質之目標,現階段應以減少代理教師、提升專任教師比例為務,率爾以重新設計課稅配套進行連署,實已悖離課稅後提升教育品質之理想。
申言之,課稅配套措施,旨在降低教師授課節數,敦促教師提升備課品質、增進親師互動,為達精進國教品質之目的,國家當以增加新秀教師為因應,惟部分縣市卻以鐘點教師充數,甚至要求全縣市教師以超鐘點方式處理多餘課務,對此一亂象,校長協會置若罔聞,甚至進一步主張恢復教師原來授課節數,粗糙作法不僅無助提升教育品質,更陷教師於不義。
至於所稱課稅配套後,學校行政職務乏人問津一事,揆諸早已課稅的高中職,其主任、組長亦難尋覓,可知並非單一因素造成。教師職務選擇牽涉變數極多,諸如校長領導風格、行政業務量、親師和諧程度、教師之職涯規劃等,誠如所見,亦不乏有主動爭取行政工作歷練的教師,豈能一概而論?比較教師組織與校長協會對改善行政同仁勞動條件,增加教師兼任行政工作之誘因,更可謂高下立判,提不出專業論述已然成為校長協會最致命的危機。
教師是良質教育的基礎
最為不可思議者,校長協會竟然主張「學校設備、修繕、水電費、學生活動等經費」,應納入課稅配套補足。
持平而論,課稅配套措施做為重大教育政策,相關團體不是不能提出主張,足令教師沮喪的是,「學校設備、修繕、水電費、學生活動等經費」原本就是國家應盡責任,身為校長團體不思向上爭取教育預算,竟以要求增加教師上課節數作為交換,意圖免除政府投資教育之義務,有這樣立場錯亂的校長協會,台灣的教育能有什麼希望?
究其實,前揭錯亂主張已充分反映校長協會領導人敵視教師之心態,毫不誇張,「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自成立以來,領導人相關發言與主張集中在教師福利待遇太好、上課太少、假期太多、課稅配套不公、教師組工會應比照勞工待遇等,不僅如此,針對教師法修法、教師評鑑辦法等,校長協會的主張均與教師組織、基層教師立場相對立,有如此處處與教師為敵的校長,台灣的教育又能期待什麼未來?
教師肩負學校教育主要任務,自然必須接受各界監督,並以教師專業、教育品質回報社會期待,然而,原本該是全國教師重要合作夥伴的校長協會,卻時刻展現出對教師的不友善,展現出對威權領導的想望,也怕是絕無僅有了,而這難道不是台灣教育的一大危機?
(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