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週法治教育週刊

 

壹 案例事實—連生2女 夫婆都罵 訴離判准

作者: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9月20日 上午4:21

    張姓工人在妻子連生2女後,拒絕與妻同桌用餐,罵女兒是「賠錢貨」、不讓讀幼稚園,婆婆也嗆要讓兒子娶細姨,張妻受不了訴離婚,桃園地院判准,並以張沒愛心,把女兒監護權判給媽媽。

貳 問題討論

一、妻子連生2女,可不可以當成處罰妻子的理由?

二、夫妻之一方受到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可不可以訴請離婚?

三、爸爸沒愛心,是把女兒監護權判給媽媽的唯一理由嗎?

宜蘭縣教師(工)會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