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宜蘭縣教師會 20211115訊息] 籲請縣府改進偏鄉學校職務宿舍收費制度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宜蘭縣教師會 20211115訊息]

籲請縣府改進偏鄉學校職務宿舍收費制度

本會10月份接獲會員反應偏鄉學校職務宿舍收費問題,經過查證與研議,確認本縣借用學校職務宿舍者需負擔費用計有:(1)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按月扣繳之房租津貼;(2)依「宜蘭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宿舍管理要點」第21點計算之宿舍使用費;(3)借用職務宿舍期間實際使用之水電費、瓦斯費或有線電視費等生活費用。

眾所皆知,改善偏鄉學校職務宿舍住宿環境,提高教職員工留任意願、穩定人員流動率,向來是重要的偏鄉教育政策之一。尤其,《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18條已授權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對於偏鄉學校教職員工住宿職務宿舍者,得減、免收宿舍管理費、使用費、租金。然而,縣府自該條例106年12月6日公布以來,並未提出相關因應措施,本會今日(11/15)已發文提醒縣府:應適時檢討及提出策進作為。

基此,本會具體向縣府提出三點建議意見:

第一,參考「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18條立法理由,請縣府函令本縣偏鄉學校,統一免扣繳職務宿舍借用者之房租津貼。

第二,修正「宜蘭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宿舍管理要點」第21點,增列本縣偏鄉學校職務宿舍借用人免負擔任何費用。

第三,依照「宜蘭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宿舍管理要點」第24點之精神,建請縣府輔導本縣偏鄉學校因校制宜、訂立職務宿舍管理規定。

簡言之,本會期待縣府更為積極改善本縣偏鄉學校職務宿舍收費制度,盼能早日落實「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立法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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