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會公文】有關教育部要求各縣市遇法定通報案件導師應於24小時內進行家訪案(本會發文及教育部覆函)Post author:宜蘭縣教師(工)會Post published:2010 年 6 月 11 日Post category:全教會及各縣市訊息有關教育部要求各縣市遇法定通報案件導師應於24小時內進行家訪案(本會發文及教育部覆函)發文-99313號-教育部要求各縣市遇法定通報案件導師應於24小時內進行家訪案.pdf發文-99313號-(教育部覆函).pdf宜蘭縣教師(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相關內容【全教會公文】函教育部(1)反對師院轉型補助專案 、(2)再請導師費應為職務加給2010 年 6 月 7 日【轉知訊息】全國教師會「新聞更正」說明2010 年 8 月 26 日【台北縣教師會記者會新聞稿】確保孩子適性教育,我們義無反顧2010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