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會公文】有關教育部要求各縣市遇法定通報案件導師應於24小時內進行家訪案(本會發文及教育部覆函)Post author:宜蘭縣教師(工)會Post published:2010 年 6 月 11 日Post category:全教會及各縣市訊息有關教育部要求各縣市遇法定通報案件導師應於24小時內進行家訪案(本會發文及教育部覆函)發文-99313號-教育部要求各縣市遇法定通報案件導師應於24小時內進行家訪案.pdf發文-99313號-(教育部覆函).pdf宜蘭縣教師(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相關內容【全教會新聞稿】990125_激濁揚清 教師會耕耘不輟2010 年 1 月 27 日【轉知訊息】教育部函釋:教師因涉性侵案遭解聘之申復說明2010 年 10 月 8 日【新竹市教師會新聞稿】新竹市119教授連署:校長回任教師應為常態‧校長遴選修法應召開公聽會201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