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會公文】有關教育部要求各縣市遇法定通報案件導師應於24小時內進行家訪案(本會發文及教育部覆函)Post author:宜蘭縣教師(工)會Post published:2010 年 6 月 11 日Post category:全教會及各縣市訊息有關教育部要求各縣市遇法定通報案件導師應於24小時內進行家訪案(本會發文及教育部覆函)發文-99313號-教育部要求各縣市遇法定通報案件導師應於24小時內進行家訪案.pdf發文-99313號-(教育部覆函).pdf宜蘭縣教師(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相關內容【全教會新聞稿】粗暴加欺騙 執政者徹底黑箱作業2011 年 2 月 1 日【轉知訊息】教育部函-國中小代理代課老師涉教師法第14條第8款仍依不適任教師注意事項規範2011 年 2 月 21 日【供參】全教會文宣部:抹黑私校受僱者,無助解除勞保財務危機2009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