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會公文】有關教育部要求各縣市遇法定通報案件導師應於24小時內進行家訪案(本會發文及教育部覆函)Post author:宜蘭縣教師(工)會Post published:2010 年 6 月 11 日Post category:全教會及各縣市訊息有關教育部要求各縣市遇法定通報案件導師應於24小時內進行家訪案(本會發文及教育部覆函)發文-99313號-教育部要求各縣市遇法定通報案件導師應於24小時內進行家訪案.pdf發文-99313號-(教育部覆函).pdf宜蘭縣教師(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相關內容【全教會】函教育部聘約應與教師會協商2011 年 11 月 1 日【轉知訊息】第二屆人權教育校外教學教案設計徵選比賽、07/10人權教育工作坊2010 年 7 月 2 日【轉知】臺南市教師會與臺南縣教師會完成合併201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