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會公文】教育部函釋:有關三級教師組織之法律定位、法定任務與成立宗旨Post author:宜蘭縣教師(工)會Post published:2010 年 8 月 30 日Post category:全教會及各縣市訊息轉知全教會公文-教育部函釋:有關三級教師組織之法律定位、法定任務與成立宗旨(點選圖檔可放大)宜蘭縣教師(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相關內容【全教會新聞稿】遺憾舊師培專有復辟2010 年 5 月 21 日【全教會新聞稿】課綱應以「學生之學習本位」設計 總綱之修訂應邀請高中課學習科目教師出席公聽會2011 年 3 月 3 日【全教會公文】有關教育部要求各縣市遇法定通報案件導師應於24小時內進行家訪案(本會發文及教育部覆函)2010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