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會新聞稿 100.04.28】
工時應回歸協商 教育部若執意入法應負全責
綜觀近日教育部對於教師工時(服務時間)發言,本會認為,教育部短視偽善,企圖片面訂定固定工時,全國教師會稍早已表達擔心與警告,但若教育部仍執意訂定,全國教師會支持固定,惟爾後造成教育現場的混亂與傷害,應由教育部負全部責任。
團體協約法為所有工會協商的依據,工時為團體協約中最核心的標的,教育部無能進行協約,企圖全由資方片面訂定霸王工時,其漠視法制令人不齒。
當馬總統向國際誇耀的人權兩公約及工會法向教師解禁,教育部卻同時一邊禁止教師企業工會之組織,一邊又要剝奪教師工會對工時的法定協約權,這種兩手策略,全體教師「印象深刻」「銘記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