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議題】縣府復本會函請縣府所屬各校應依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綱要之規定安排教學人員案。Post author:宜蘭縣教師(工)會Post published:2015 年 6 月 30 日Post category:本縣議題公告宜蘭縣政府104年6月30日府教課字第1040108286號函,復本會函請縣府所屬各校應依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綱要之規定安排教學人員案,函文如下:1040630-232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人員案.pdf 宜蘭縣教師(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歡迎您的加入!!相關內容【本縣議題】公告本縣教育審議委員會第14屆第2次會議記錄2014 年 2 月 3 日【國中小訊息】宜蘭縣99年國中普通班新進教師甄選專案小組會議紀錄2010 年 4 月 9 日【本縣議題】宜蘭縣「100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分發作業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會議紀錄2011 年 3 月 23 日